宁波王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6万吨乙醛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4-3-5     |     公司新闻

宁波王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6万吨乙醛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宁波王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乙醛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宁波王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浙江省余姚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城朗海北路19(余姚市化工集聚区)

4)建设性质:

5)行业类别:2669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6)项目总投资:21000元。

7)工作时间及制度:年8000小时。

8)工作人员:本次技改不新增劳动定员。

9)建设规模:企业拟投资21000万元,在原有场地新建生产装置,将原来的乙醇氧化制乙醛装置技术改造为乙烯氧化制乙醛,年产6万吨乙醛生产规模不变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范围内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古树名木、文物古迹等敏感目标;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1  本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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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一)施工期:

废气

经现场调查,本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村庄等环境敏感点,施工期间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施工期间,由于施工机械分布较分散,施工期较短,施工机械燃油废气随施工期的结束而终止,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水:

本项目施工作业车辆及机械设有专门的洗车池,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基本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

噪声:

本项目位于余姚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城朗海北路19(余姚市化工集聚区),周边200米范围内无居民区、村庄等敏感目标,施工期的噪声不会对敏感点声环境造成影响。

固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委托有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资格许可的单位及时清运,废油、含油污泥等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二)营运期:

大气环境:

本项目污染物主要为有机废气(水吸收尾气、脱轻塔尾气、罐区吸收塔尾气和废水处理设施高浓度废气)及再生尾气、生产废水、固体废物(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树脂、布袋收集粉尘、废布袋残渣高聚物、废矿物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油桶、废包装袋/)、设备噪声等。本项目氧化、冷凝、水吸收及精馏均在密闭成套设备内进行,水吸收尾气、脱轻塔尾气、罐区洗涤塔尾气、废水处理设施高浓度废气分别收集后经11TO+SNCR+余热利用系统+急冷塔+活性炭(消石灰)粉末喷射+布袋除尘器+两级喷淋洗涤塔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再生尾气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水处理设施低浓度废水处理区废气“碱喷淋+生物滤池”净化后15m高排气筒排放

根据后文预测计算,占标率最大为有机废气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的乙醛,最大落地浓度为1.11E-02mg/m3mg/m3,占标率P82.73%,未达占标率100%,占标率10%的最远距离D10%1750m

大气防护距离:根据预测结果,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本项目排放污染物的最大1h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出现占标率100%的情形,属于上述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情况,本项目自厂界北侧设置116m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企业厂房北侧周边116m范围均为规划工业企业,不存在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能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有关规定。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大气污染物能达到相关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废气治理喷淋废水和纯水制备浓水。本项目纯水制备废水主要用于循环冷却系统生产工艺废水、清洗废水和废气处理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经余姚市小曹娥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排放。本项目废水不直接进入地表水体,对区域地表水体的水质影响不大

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项目装置区、罐区均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防腐、防渗、防沉降、防折断等措施,渗透系数K<10-7cm/s,包气带防污性能为强级,说明浅层地下水不容易受到污染。若废水发生渗漏,污染物不会很快穿过包气带进入浅层地下水,对浅层地下水的影响很小,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噪声:

根据预测,本项目实施后对四侧厂界的昼间噪声贡献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树脂、布袋收集粉尘、废布袋、后道生化污泥收集后外售物资公司综合利用;残渣高聚物、废矿物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油桶、废包装袋/桶、前道物化污泥、废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则本项目的固废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只要企业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加强固废的储运管理,以上固体废物均可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乙醛、丁烯醛、盐酸、乙烯和危险废物泄漏以及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等。只要企业加强管理,按要求建立较完整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设施,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培训、演练,并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范围和程度降至最低。同时通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重大事故情况下进行应急处置,减少风险事故的影响。总之,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的建议基础上,环境风险的影响是可以承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2  项目污染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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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宁波王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乙醛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宁波市余姚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城朗海北路19(余姚市化工集聚区),本项目建设符合余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三线一单”、“三区三线”要求,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导向;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总量控制指标,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能基本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环评文件(公示版)或通过第七项网络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及索取环评文件(公示版)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https://www.wanglong.com/Index/news/id/1.html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波王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余姚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城朗海北路19(余姚市化工集聚区)

电话:13484223922

环评单位:浙江青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9991号宁波研发园B4802

联系电话:18758826951

环评审批部门宁波市环境生态局

地址:宁波市柳汀街545

电话:0574-87478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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